保卫工作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时间:2025-06-10来源: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应急管理中心)

保卫工作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部长主抓安全业务工作,做好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依靠师生员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整顿、治理,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切实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经常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当好部长的参谋助手,协助解决和处置治安防范方面的工作问题。

、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把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到常规工作,并组织实施。

、积极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打击校园内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消防管理,健全消防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负责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协调校内外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学校及其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公安机关的部署,开展政情、社情调查,掌握重点对象,做好掌控工作,帮教轻微违法人员的转化工作。

、指导机关各处室、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协助各部门、各院开展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处理矛盾和纠纷,研究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十二、加强录像监控室和消防监控室日常安全监管,加强校园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守护等各项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以及公安安全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