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科工作职责

时间:2025-06-10来源: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应急管理中心)

治安科工作职责

   


一、在保卫工作部领导下,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加强校园内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教学、科研、生活区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二、经常向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自我防范能力,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物的安全。

三、加强内部安全防范,经常检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四、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及国家规定控制的器材设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调查协调矛盾纠纷,保护案件、火灾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各类事故和案件。

六、协助做好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参与组织实施学校安全技术防范方面的工作,落实安全技术防范责任制,结合全校安防工作情况,提出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建议和意见。

、协助建设、完善学校安防体系,对安防系统、防入侵报警、求助报警及周界报警系统统一进行规划,并逐步纳入总的技防中控系统统一管理。

、在处置设防区域发生的各类案()件时,负责进行信息查询、录像资料查看、刻录和取证工作,并做好上述案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十、检查指导各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部位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负责技防中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建立健全技防工作规章制度和各项基础档案资料。负责技防设备、人员和部位的管理以及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加强安保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安保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