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来源: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应急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18   浏览次数:440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宪法的发展

  我国宪法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人民的宪法只有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宪法的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它是国家法律秩序的基石和各项活动的最高依据,宪法规范通过高度概括性和原则性的方式,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尽管它有高度概括性和原则性的特征,由于内容事项的广延性和现实变革的不确定性,各种冲突和矛盾也会出现在宪法的运行过程中。如果宪法与现实社会变革发展不相适应,不仅损害人们对宪法的信仰和宪法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也会使社会成员对变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合宪性等问题没有评判凭证,破坏社会成员通过宪法而形成的共同意志和价值体系。因此,宪法和社会发展必须相互适应、与时俱进。  

宪法同我们的关系

生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我们应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信法,时刻牢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学习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着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人的一生,都与宪法息息相关。从胎儿到死亡,宪法中涉及的生命权、人身自由权、受教育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劳动权、婚姻自由权、财产权等权利,与我们息息相关。人生有宪法相伴,宪法守护美好生活。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让我们一起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