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1. 应届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根据招就处提供的就业单位所在户籍地址,迁往就业单位。
2. 未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全部迁往原籍。
3. 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户口迁往录取所在学校。
4.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6月21日—6月25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毕业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来保卫处办理。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本人书写委托书,由所在学院盖章,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来保卫处办理。
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1. 应届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根据招就处提供的就业单位所在户籍地址,迁往就业单位。
2. 未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全部迁往原籍。
3. 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户口迁往录取所在学校。
4.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6月21日—6月25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毕业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来保卫处办理。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本人书写委托书,由所在学院盖章,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来保卫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