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督导、协调各科室完成保卫处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及学校重点工作。负责保卫处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及执行,协助处领导处理各类日常行政事务;督促各科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调处内各部门之间需要衔接的业务工作及综合性工作。
二、根据全年各时期维稳、综治、消防等方面工作的实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综合协调保卫处日常行政公务、事务,为处领导日常工作和处室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基本服务。
四、组织安排处领导召开的处务会和全处大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检查会议所作决定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全处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
五、负责保卫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文字材料起草、报送和各类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存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负责向学校及教育厅、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报告学校安全保卫有关工作情况,完成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六、受理、接待校内外有关安防、保卫、维稳、综治等方面的师生群众来信、来访。
七、制定校内重大活动、集会,重要领导、嘉宾来校的安全保卫方案;安排处室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社会考试执勤和特殊勤务的职守巡查等工作。
八、负责部门考勤管理和部门新闻报道、网站管理,收集、归档处内公文、文件档案和重要电子文件档案,掌管保卫处印章及介绍信。
九、负责保卫处办公经费的预算和管理。建立明晰的财务收支账目,及时向处领导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并提出参考意见。负责装备、器材和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与管理;负责保卫处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保卫处各类合同的签订、工作考核,服务保障及劳务结算。
十、接待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各兄弟单位来处检查、考察、走访等;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十一、负责安防、维稳信息的整理与上报;协助做好网络安全监控工作。
十二、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承办校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内维稳、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综合治理,针对突出问题,组织有重点的专项治理,掌握学校内各阶段、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配合相关科室做好各项阶段性、突击性工作。
十三、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