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11.28”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应急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16   浏览次数:441
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
“11·28”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
   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7月12日,四川省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11月28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发生重大爆燃事故,已经造成 23人死亡、22人受伤,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国务院安委办为此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印发了《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8〕18号,以下简称《通报》),就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同时将《通报》转发你们,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化工行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省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单位众多,兰州、白银、金昌、庆阳、张掖、酒泉等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对集中,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繁多,油气长输管线穿越区域环境复杂,城市建成区内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及城镇燃气管线密集,这些危险因素一旦失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危险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化工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安全管理,着力解决园区重企业引进、轻安全监管的问题。要对已有和规划中园区的安全风险、安全容量、规划布局合理性、整体事故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的适应性进行全面的辨识、评估和分析,提出科学、安全的发展思路和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有效整合园区监管力量、应急力量及装备,提升专业水平,加强园区整体安全管理和应急能力。要结合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推动化工企业“出城入园”。
   三、狠抓“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管控
   各地要突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管控,全面掌控辖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做到对“重点一重大”和精细化工企业底数清、情况明。要严格对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相应的管控措施,配备满足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切实做到对重大隐患风险可控,要进一步严格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积极推动企业贯彻执行《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和安全状况报告制度》,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持续摸排管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吸取“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在前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全面摸排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对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装置和设施进行排查,对靠近边界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部位及重大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类装置、设施处于安全可控状态,把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防控化解在内部。金昌、白银两市要督促对金川新材料化工有限公司、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两户涉及氯乙烯的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氯乙烯气柜等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进行全面核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气柜等重点设备设施的管控,强化检维修、开停车、动火、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本地区相关企业开展好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8〕131号)有关工作部署,按照要求的任务时限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动员部署,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企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发货装卸环节、道路运输秩序进行全面整治,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解决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挂靠等突出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安装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推进驾驶行为智能采集分析预警系统等新技术,探索省外危化品车辆实时监测手段,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兰州市西固区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聚集的地区,要科学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及原材料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切实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乱停乱放等无序现象,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周边安全风险。
   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自主培训,加大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宣传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常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提高安全生产社会关注度和工作的影响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各市州安委会要于12月30日前将本地区落实本通知工作情况书面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8〕18号)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
“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1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8年11月28日零时40分左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发生爆燃事故,目前,造成 23人死亡、 22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导致停放在公路两侧等待卸货车辆司机等人员大量伤亡。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该起事故人员伤亡重大,损失惨重,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再次暴露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复杂性和严峻性。
事故发生之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和伤员救治,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部迅速启动重大事故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深入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爆炸下限低,一旦泄漏造成事故,后果严重。各地区、各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在完成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强化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及时发现装置、设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制定有效应对措施,保证安全运行。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逐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二、严格厂区规划布局
   这次事故是由于化工企业风险外溢,造成大量社会人员伤亡,教训极为深刻。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的氯乙烯气柜、球罐等高度危险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处于工厂靠近310省道的围墙边,气柜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氯乙烯泄漏扩散到省道上,造成为事故企业运输煤炭等待白天进厂卸煤的车辆司机和其他厂外人员大量伤亡。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对照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靠近边界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部位及重大危险源,再次认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风险不能达到可接受标准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消除隐患,确保把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风险防控化解在内部,决不扩散到社会,影响公共安全。
   三、严格化工生产过程操作
   各地区、各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要督促辖区和所属化工企业全面实施、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制定完善装置操作规程,开展针对性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岗位技能。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岗位员工操作标准化、规范化,严禁违章操作、随意调整工艺参数、严防超指标运行,及时有效处置异常工况。各有关企业要对工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化工企业下水管网安全管理
   各有关企业要对本企业现有下水管网进行认真排查和评估,严禁物料泄漏后或事故救援过程中带有化工物料的污水排出厂外,进入市政管网;要将下水管网管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下水管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定期对下水管网内可燃、有毒气体进行监测,保证下水管网运行安全。新建化工企业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含有化工物料污水的收集和处置,确保实现“清污分流”。
   五、强化化工厂区外车辆停放管理
   有关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根据本企业实际,按照相关标准,科学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及原材料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引导进出本企业的车辆有序停放;夜间等待装卸车的车辆要做到人车分离,远离工厂危险源。要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司机和押运员的安全意识,严禁在危险货物车辆附近生火取暖等危险行为。各地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应急和城市管理等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夜间停放车辆的专项整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规范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的车辆停放,防止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事故影响周边车辆和人员安全。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强化应急意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政企联动,加强演练。各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遇有突发事故和重要情况,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迅速妥善安全开展救援,严防发生二次事故,严防事故后果扩大升级。
   当前正值冬季,气温低、冰雪天气多,临近岁末一些企业抢工期、抢产量、赶进度意愿强烈,是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研判和防控,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防凝、防冻、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落实,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请迅速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企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