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择业注意事项
来源: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应急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次数:403


一、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应及时到就业单位报道或相应部门进行择业登记。



二、持《就业报到证》的省外毕业生,超过一年不报道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三、户口转到家庭所在地县(市、区),家庭是非农业户口的,户口落到家庭户口薄上,家庭是农业户口的,户口落到县(市、区)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薄上。